亳州市渦陽縣群眾反映:在該縣金大地新地中心買的商品房,前期宣傳外墻是褐石風格,交房發現卻是是褐色的外墻,涉嫌虛假宣傳。
購房戶給領導留言版留言:物業占道,先交物業費再驗房。稱在渦陽金大地新地中心買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前期宣傳外墻是褐石風格,而現在是褐色的外墻!前期買房時,并沒有告知物業把10號樓棟入戶大廳占用當物業辦公,現在物業把10棟一單元入戶大廳占用了,而只從后面留了一個很小的門,我想說如樓上發生消防隱患,我們該如何逃生?現在一期是5月28號正式交房,而發給我們的通知交房流程是先把物業費和所有稅費全部交齊,才可以讓我們驗房,這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流程嗎?希望領導能幫助我們一起解決這些問題?
6月28日,亳州市委辦公室在留言版回復,反映的情況,亳州市委高度重視,即安排渦陽縣委調查處理?,F回復如下:
關于您反映金大地涉嫌虛假宣傳情況。經查:該小區陽臺尺寸、容積率、水景觀、褐石建筑等涉嫌虛假宣傳。對此,2020年6月1日,渦陽縣市場局已立案調查。目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調查處理中。
關于您反映物業占用10棟一單元入戶大廳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情況。經查:該小區10棟一層為架空層、無住戶,按設計要求將該棟一層設計為物業管理用房。原報備物業用房規劃設計圖紙顯示,10棟東單元是物業用房進入口,西單元出入口為本區域高層樓棟出入口。東單元北邊有消防疏散通道,如發生緊急情況可打開使用,符合消防強制要求。
關于您反映驗房需把物業費和所有稅費全部交齊情況。經查: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約定“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的前提條件?!贬槍﹂_發企業先交費后驗房行為,渦陽縣住建局立即進行了制止并通知開發企業進行整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目前已整改完畢。
據相關資料顯示,金大地新地中心項目為安徽金大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陳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