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李先生爆料,車輛出險后,前往購車時選擇的合肥亞夏北京現代4S店進行維修。3月1日,保險公司完成定損、并賠付4370元,其中材料費2365元,工時費2019元。3月3日4S店通知車輛修復完。
按照保險公司定損:車輛右后車門維修,右后葉子板更換。4S店在未告知客戶且未征求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對葉子板進行修復,交車時也未告知,也沒有簽署交付單。并且,車輛刮擦處,仍可以看到明顯的凹痕。4S店回復:將材料費轉為以后車輛保養費用。
李先生提出幾點疑問:
1、保險公司定損為更換的項目,為何到了4S店變成了維修?賠付的2365元材料費哪去了?
2、是誰授權擅自變更維修、更換項目?為何在修復前、修復時、修復后、交車時未告知客戶?
3、是否存在刻意隱瞞、欺詐行為?將材料費轉為保養費是否合理?這樣的4S店,以后我還敢去保養維修嗎?
4、是偶發情況,還是4S店常態?表面零件還好,如果是動力或制動零件,未按照定損清單修復,出了問題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