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疫情防控和恢復正常經濟社會秩序,創造暢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等部門關于做好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現就恢復我縣正常交通運輸秩序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撤銷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及入城檢疫站點。全面撤銷縣域范圍內所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出入口、收費站和國省干線設置的檢疫站。開通封閉的包公石塘、王鐵高速公路出入口。撤銷進入縣城檢疫站點和硬隔離。
二、恢復縣、鄉、村道路通行。對挖斷和硬隔離的縣、鄉、村道路,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立即組織修復和拆除,確保道路暢通。對因疫情防控需要,確需在村組入口設置檢疫站的,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定。取消不合理限制人員進出措施,確保人員、農產品進出暢通。
三、設置湖北籍車輛專用檢查通道。在縣域范圍內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湖北籍車輛專用檢查通道,按照“兩查一測”(查來源、查去向、測體溫)要求,開展湖北籍車輛司乘人員檢查及健康登記、審核,經體溫檢測無異常的立即放行,發現體溫異常的按規定處理。
四、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縣公安局開通應急運輸保障24小時服務電話(0551-67711019),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運輸中存在的問題。
本通告自2月22日21時起執行,此前相關規定如有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肥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