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黃山休寧縣法院首次利用互聯網法庭“隔空”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當庭判處被告人禹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這是疫情以來,黃山市審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據了解,為防控需要,休寧縣白際鄉根據要求,于1月27日12時起,組織人員對境內跨省界通道全面設卡勸返外省來皖車輛及人員。1月28日17時許,女子禹某某與同行翁某某從浙江省淳安縣徒步進入休寧縣白際鄉境內。二人行至白際鄉白際村店村組卡口時,不聽執勤人員勸返,繼續朝村中行進。后白際鄉三名工作人員趕至現場,表明身份告知疫情防控規定,并繼續對二人進行勸返。在此過程中,禹某某不聽勸阻且情緒激動,不斷辱罵工作人員,并暴力抗拒,扯下方某佩戴的口罩,搶奪正在記錄現場情況的鄭某的手機。后三人為防止事態擴大,徒手將禹某某控制在地,禹某某在此過程中激烈反抗,將方某頸部、鄭某某手部抓傷,撿起木棍擊打工作人員張某某的背部,后又扇了方某兩耳光,造成三名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受傷。經司法鑒定,方某頸部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法院依法判處禹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