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反映其居住的小區物業強制要求業主購買車位,不購買車位,不讓業主車輛進小區。
投訴內容如下:
書記你好,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區翰林錦里上鄭廣場小區的業主,小區自2017年交房后,該小區物業強制要求業主購買車位,不購買車位,不讓業主車輛進小區。
該小區物業當時明確答復,小區車位不租只賣,現在地面公共停車位全部租完,地下車位又開始租售,對于我們前期購買過地下車位的業主十分不公平,關于地下車位只賣不租,本人有物業主任親口說話錄音,而且購買的車位沒有任何具有法律效益,只有一張收據而且地下車位,未經過大部分購買車業業主同意,私自將機動車庫改為非機動車庫,進行混停。
市里也責令物業修改調整,但物業依然我行我素,不做調整,現嚴重損害我們前期購買車位業主利益,要求物業退還購買車位費用及期間利息,本人使用車位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租金,希望有關部門出面處理。
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回復:
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車位費問題,淮南市委高度重視,認真予以辦理?,F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據了解,車位所有權屬開發建設單位,物業企業負責提供服務。因每個業主需求不同,就退費方案物業部門尚未和所有業主達成一致,目前我們正在協調中。建議業主收集相關證據,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處理。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