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亳州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引發熱議。對此,1月13日,@亳州公安在線 發布通報稱:對該事件展開全面調查!
1月10日,
@蘇州交警 發布了一條
亳州交警查處朋友圈辱警事件的微博。
據了解,亳州一名男子
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貼罰單。
事后,他將這張罰單拍照,
發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并配文:
“奶奶的腿,接個小孩停十分鐘一百。”
次日,這名男子被當地派出所傳喚,
并被行政拘留……
目前,蘇州交警已刪除該消息。
看到這則消息
很多網友發出疑問:
這是公開辱罵嗎?
這就是一句吐槽吧?
據北京日報報道,關于對“辱警”行為的處罰有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