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商先生在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嘉興頤高店購買了一輛2011款二手奧迪A4L,車價8.95萬元并且交了6271元的服務費。當月20日,商先生把車開回桐鄉的路上發現這輛車車內存在多處電器故障,隨后商先生聯系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查詢保險記錄表示,這輛車在2016年9月因為臺風“鲇魚”導致損害,當時車主獲賠15.5萬元。
商先生曾通過太平洋保險桐鄉分公司查詢到了報案車主陳先生的聯系方式,對方證實這輛車確實在臺風的時候浸過水。
從瓜子二手車的宣傳資料上看,“車輛經過259項專業檢測,無重大事故、無火燒事故、無泡水事故”,并且在復檢合同中寫著瓜子二手車對車子的泡水事件進行排查,全部顯示合格。但是實際車況卻與平臺的檢測排查出入很大,不管是商先生登門拜訪還是監管部門調解,瓜子二手車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答復。
瓜子二手車杭州分公司的徐經理接到投訴后表示,這輛車是否是泡水車要等待鑒定,雖然商先生提供了保險公司和原車主的通話記錄證明這輛車有過泡水的情況,但是仍然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現在有問題可以先登記,后續由專門部門進行協調解決。
瓜子二手車方面之后再也沒有作出回應,商先生最終提起訴訟,11月25日該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瓜子二手車在庭審中承認這輛車是泡水車,但是稱合同是三方合同,瓜子二手車屬于居間方,因此在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責任。從合同上看,商先生是甲方,張女士是乙方,瓜子二手車是丙方。
從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看,車輛最初的所有人是陳先生,2017年車子被轉賣給嘉興的張先生,2019年3月14日又轉賣給嘉興的張女士,9天后車子最終轉賣到商先生手中,據此商先生把瓜子二手車、以及前兩任車主張先生和張女士作為共同被告。
商先生表示這輛車所有的錢包括車款、服務費、上牌費等都是交到瓜子二手車的賬戶上,車子也是在瓜子門店買的,瓜子二手車在交易過程中扮演的不僅僅是居間方。商先生按照購車發票上顯示的地址拜訪了上一手的車主,上一任車主張女士的解釋又讓商先生大吃一驚。
張女士的丈夫說,當時自己的女兒曾在瓜子二手車上班,當時只是把車子臨時過戶到張女士名下,一輛車可以拿到50塊錢的傭金,今年4月其女兒已從瓜子二手車離職,至今傭金還未拿到。而這輛車的車款也沒有經過他們的手,合同上的簽字也是別人代簽的,因此不認為自己是車輛所有人,原來這車是被掛在了瓜子二手車的員工親屬名下。
瓜子二手車對媒體解釋,這樣做并不違法,國家還沒有落地臨時產權登記法,在杭州這種限牌的地方,車主把車子掛上賣不出去,但是車主要過戶買新車,這種做法也是為了做好服務。
瓜子方面同意退車,但是商先生堅持要求退一賠三,因為買了問題車他們并不承認,宣傳、檢測、保證等如同虛設,商先生希望通過這個事情,讓老百姓在瓜子上買車更加謹慎小心。商先生表示,等法院的判決結果下來后,再作進一步打算。瓜子二手車在廣告中宣稱,“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車主多賣錢,買家少花錢”,“259項檢測”等承諾,但是結果卻是讓購車者買到了由自己員工家屬名下的泡水車,似乎并不是各項檢測形同虛設這么簡單。
因為出現諸多問題,瓜子二手車曾在今年8月被央視曝光,隨后瓜子二手車提出了“五項整改措施”,對消費者購買二手車是有保障的,但最終落實情況會如何,還有待市場考驗。
如今二手汽車市場魚龍混雜,特別是二手電商平臺,所作出的承諾和進行的檢測如同虛設。作為消費者,買車時一定要擦亮雙眼,多查詢多記錄,避免出現問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