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合肥市的小陳和男友走進了一家婚紗攝影店,交定金預約了一套婚紗照,并且雙方約定有特殊情況可以退定金。然而,沒過多久,一件讓人窩心的事就發生了……
退款 要“分手證明”?
小陳和男友小汝想拍套寫真,今年9月30號晚上,他們來到了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附近的一家婚紗攝影店。在店員的推薦下,他們交了2000多元定金,預定了一套婚紗照。
小陳的前男友 小汝: 然后我就怕到時候別出現什么事情,拍不了婚紗照了。 然后我就跟她說,在定金上面備注一下如果我有什么情況的話,我可能需要退款,因為我也不確定萬一有什么情況。
小陳: 如果一個月內可以無條件退款的話,我才答應去交這個定金的,當時交了2260元。
小陳說,兩人當時只是男女朋友,還沒有定親,所以對于拍婚紗照,心底多少有些猶豫。所以在預定單上方,雙方以書面方式約定:“一月之內有特殊情況無條件退款”。沒想到,幾天后,兩人就鬧起了分手。
小陳的前男友 小汝: 我跟我前女友因為這婚紗包括房子的問題 一直在吵架, 一直在鬧分手 。
小陳 :我跟我對象在吵架,在鬧分手,然后我就想把婚紗照的錢給退了。
剛開始,店家態度挺好,說會退錢,但卻遲遲沒有行動。
微信語音 婚紗店工作人員:小姐姐,金額的話就是2260啊,你給的錢啊 一分錢也不會少你的啊,但是具體的時間我們這邊真的沒有辦法給你。
小陳:一開始態度都挺好的,都說愿意給你退,小姐姐你不要著急,會有財務聯系你的,等了幾天,一點信息都沒有。
10月15號左右,小陳投訴到了廬陽區消協,在消協工作人員的協調下,店家同意在10月底之前退款。
微信語音 婚紗店工作人員:到時候把錢轉給你這個你放心,在這個月底之前肯定會轉給你的。
小陳的前男友 小汝:她一開始是承諾給我退,后面又跟我說讓我提供證明,但是分手它跟離婚不一樣,離婚有離婚證,分手它又沒有什么分手證 。
小陳:最后協商過來的結果,就是店長答應在10月30號之前把錢全額退還給我們。
但是,眼看快到10月底了,這筆錢還是沒到位,10月29號,小陳和她的兩個閨蜜再次找到了店里。
小陳:我們想要一份書面承諾,承諾30號之前會退款給我們嘛,但她不給,還打電話報警了,說我們鬧事。后來警察也來了,警察來了之后,我們也并沒有鬧事啊,警察來了之后就了解了情況,然后也還是那個店長,也在警察的對講機那邊答應我們,30號之前,24點之前一定會退款給我們。
承諾一再落空
可是,10月份過去了,到了11月4號,小陳依然沒有拿到錢。那么,店家對此有何解釋呢?記者也來到了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旁邊的這家巴黎婚紗攝影店,了解情況。
前臺工作人員:你這邊稍微坐一下,今天上班確實是我一個人,你聯系一下,讓她(負責人)給個回應。
前臺工作人員說幫忙電話聯系這家店的負責人,然而,讓人意外的是,沒過一會兒,負責人沒到,民警先到了。
前臺工作人員:我打個電話問一下,我也不知道什么情況。
又過了幾分鐘,這家店的負責人過來了,她一進門就要求記者出示證件,但是記者拿出證件,她又不看了。
隨后,婚紗店的負責人和小陳被民警帶到了派出所進行處理。而記者在婚紗店門口等了一個小時左右,那位負責人始終沒有回來,記者把聯系方式留給了前臺,請對方回應為何一直沒退錢,以及是否要看所謂的“分手證明”。但是對方始終沒有回應。當天下午,民警給記者打來電話,說雙方已經協商好了,問題已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