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公共場所都有收費停車位。這些停車位一般根據停車時間,收費也不相同。一般來說,停車15分鐘內,大多是不收取費用的。但是日前,蔣先生在伊麗莎白醫院停車10分鐘,卻被收取了5元停車費,在這位用戶看來,這樣的收費很不合理。
“10月15日上午,我在伊麗莎白醫院樓下區域停車10分鐘,取車的時候,因沒有醫院提供的免費停車券,所以被收取5元停車費。”蔣先生表示,他是去附近辦事,很快就返回停車場拿車。“最多也就10分鐘,而且我車內行車記錄儀都記錄了我進出的時間。”更讓蔣先生郁悶的是,收費后,他要求開具發票,也被保安拒絕了。該用戶想知道,停車位只對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免費,是否合理?同時,“停車10分鐘收取5元停車費且不提供任何票據,是否符合相關政策呢?”蔣先生認為,5元停車費是小事,但希望錢交得明明白白。
接到投訴后,記者和伊麗莎白醫院取得聯系,醫院總務科后勤組長韓萬慧表示,蔣先生反映的停車場,只提供給來醫院就診的患者使用,不對外營業。“但是在實際中,也有很多非醫院就診的患者前來停車,對于這些車輛,他們要求繳納5元的停車費。”韓萬慧透露,因為不對外營業,所以并沒有明碼標價指示牌,“針對蔣先生的情況,醫院的處理意見是,蔣先生可以來醫院領回5元的停車費。同時為了更好的管理,我們會立馬制定一個顯眼的指示牌告知車主,停車位只對醫院患者開放,不向其他車主提供服務,謝絕其他車主停車,以免造成不便。”
隨后,記者從市發改委收費管理科獲悉,伊麗莎白醫院是民營醫院,其停車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由企業自主定價。但是,根據規定需要對服務的內容明碼標價,該院應該對停車收費標準明碼標價。對于收費不開發票一事,蕪湖稅務局表示,按照規定,醫院收費需要給車主開具發票,對于這一情況,他們會讓主管稅務機關立刻和醫院聯系,讓醫院依法提供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