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對雙胞胎出生后一死一傷,分娩前一天醫院給孕婦開了這種藥……
安徽潛山30多歲的程娟(化名)懷了一對雙胞胎,
一家人滿心歡喜準備好一切,
期待著腹中雙胞胎的到來,
然而,
程娟在懷孕36周后的一天
突然出現腹痛情況,
被送往醫院分娩,
讓她心痛的是,
腹中雙胞胎分娩后
一個是死嬰一個患早產兒腦病。
悲痛之余,
程娟想起,
這可能與頭一天
醫生給她開的感冒藥物服用有關。
氣憤之下,
程娟將涉事醫院
潛山朝陽醫院起訴至法院,
近日
安慶中院對此事進行了終審判決。
悲痛!分娩后雙胞胎兄弟一死一傷
程娟家住潛山市,她懷孕后于2017年期間多次在潛山朝陽醫院進行孕期檢查。
2017年9月17日,程娟妊娠36+3周再次到潛山朝陽醫院進行孕期檢查,檢查診斷:未見異常。
當天,因伴有咳嗽等感冒癥狀,程娟通過門診檢查后,服用了該院內科醫生為其開出的復方甘草片、清開靈顆粒及玉屏風顆粒。
第二天,9月18日上午,程娟因出現規律性下腹痛被送往潛山朝陽醫院住院,于9時許分娩一死男嬰,于9時5分時分娩一活男嬰小明(化名)。
小明出生后當即被送往安慶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早產兒腦病、心肌損害。隨后,小明又被送往當地及省城多家醫院住院治療。
頭一天檢查還一切正常,第二天雙胞胎竟一死一傷,為了討一個說法,程娟分兩起案件將潛山朝陽醫院起訴至法院,認為該醫院在男嬰死亡以及小明受損害的事情上負有責任,要求該醫院對她和小明進行賠償。
判決!醫院對死嬰承擔5成責
法院結合司法鑒定意見并綜合考慮醫療行為的具體情節,認定潛山朝陽醫院的醫療行為對造成程娟分娩出一死男嬰的后果有一定過錯,應承擔50%的過錯責任。
安慶中院審理判決,潛山朝陽醫院賠償程娟各項損失2.1萬余元。
醫院對受傷嬰兒承擔8成責
法院認定,潛山朝陽醫院的醫療行為對造成小明早產分娩過程中出現宮內窘迫缺氧,導致早產兒腦病、心肌損害等存在主要過錯,在本案中應承擔80%的過錯責任。
據此,安慶中院終審判決,潛山朝陽醫院賠償小明的各項損失4.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