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記者從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加強公交專用道通行秩序管理,保障公交車輛優先通行和運行效率,提高公交專用道利用率,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2019年8月19日零時起,進一步強化對金寨路(黃山路一繞城高速)等14條公交專用道通行管理,依法查處違反公交專用道通行秩序的行為,確保公交專用道通行安全、有序、暢通。
不按通行規則
占用公交專用道的交通違法行為
進行公交車車載
自動抓拍的非現場處罰
通行規則
1、公交車輛通行規則。公交車輛在設置公交專用道的道路上通行時,應當在公交專用道內行駛,并遵守以下規定:
01、按照通行順序行駛和停靠、駛離站臺,不得超速行駛、違法超車,不得隨意在站臺外停車上下乘客;
02、前方遇有障礙時可以借用相鄰車道,超越障礙后應當駛回公交專用道;
03、行經道路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運營線路提前駛入導向車道;
04、遇交通管制等情況時,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調度。
2、借道通行規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通行條件限制,允許在公交專用道內通行:
0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搶險救援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環衛清掃車輛、園林施工養護車輛作業時;
02、校車、15座及以上載客汽車允許使用實行分時專用的公交專用道通行,但不得有在公交專用道停靠上下乘客等影響公交車輛正常通行的行為;
03、遇到交通管制或突發事件時,其他車輛可在交通警察的指揮下,借用公交專用道通行,并應在通過管制區域和事發地點后立即駛離公交專用道;
3、“全時專用”與“分時專用”通行規則。
“全時專用”公交專用道為公交車輛24小時全時段專用通行,除第二款規定的車輛外,其它社會車輛不得占道通行;“分時專用”公交專用道為公交車輛專用時間段內專用通行,專用時間段為每日7:00—9:00、17:00—19:00,其它時間段社會車輛可借道通行,且在路口渠化車道內應按照導向箭頭指示方向通行。
“全時專用”公交專用道
長江中路(五里墩—馬鞍山路)、徽州大道(黃山路—珠江路)、長江東大街(馬鞍山路—花沖路)、阜陽北路(東方大道—臨泉路)、金寨路(黃山路—繞城高速)、望江路(馬鞍山路—天智路)等6條公交專用道為“全時專用”公交專用道;
“分時專用”公交專用道
裕溪路(銅陵路—鐘油坊路)、望江西路(永和路—天智路)、臨泉東路(銅陵路—祥和路)、龍川路(北京路—金寨路)、紫云路(翡翠路—廣西路)、蒙城北路(濛河路—北二環)、馬鞍山路-包河大道(望江東路—云谷路)、銅陵路(望江路—天水路)等8條公交專用道為“分時專用”公交專用道。
違法處罰
1、車載自動抓拍處罰起始時間
在前期交警現場執法的基礎上,2019年8月19日零時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金寨路(黃山路—繞城高速)等14條公交專用道內不按通行規則占用公交專用道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公交車車載自動抓拍的非現場處罰。
2、處罰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三條第十二項規定,對不按通行規則占用公交專用道的交通違法行為以“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代碼:1019X)處100元不記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