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吳飛近日來到了合肥高新區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狀,他將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認為合安高速有一段正在修路,除了嚴格限速之外,一服務區也臨時關閉,達不到高速公路的標準,但是還是收取了他75元的過路費。因此,他希望收費的單位能退還這筆過路費。
吳飛是一名律師,他在起訴狀上訴稱,2019年7月14日19時其駕車從合安高速安慶收費站駛入高速,當日21時許從合肥金寨路道口駛離高速,繳納了75元道路通行費。
我駛入高速后,發現從馬堰互通立交(廬江縣境內)至方興大道互通立交(合肥市境內)高速路段處于道路施工狀態,全線限速80公里/小時,部分路段甚至限速60或40公里/小時,且該路段中未設置服務區,原本存在的豐樂服務區也暫時封閉。另因道路隔離擋光欠缺,導致晚間行車時對面車道遠光燈直接對我的駕駛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
吳飛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就應當按照高速公路的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上述所提服務沒有達到標準,致使他在駕駛過程中沒有享受到120公里/小時的駕駛速度,在近51公里的道路中無法加油及休息,且因晚間行車對面車道來車的遠光燈直視造成心理負擔,沒有正常的高速公路服務體驗。
據此,吳飛認為該公司在履行服務過程中,未按照高速公路的標準提供服務,給他造成了損失。
吳飛起訴要求,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退還其道路通行費75元。
據了解,7月24日,合肥高新區法院立案庭已受理此案。
吳飛的起訴有無依據,法院會如何裁判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