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發展,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消費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不少電動自行車產品逐漸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部分指標超出了現行標準的規定,被群眾稱為“超標車”。
此外,由于部分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性能較差,近幾年引發的火災逐漸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
早在去年五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兑幏丁分幸幎?,強制性國家標準將在2019年的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此后,所有違規電動車都不得上路,超標的電動車按照電摩處理,車主必須去駕??捡{照上牌照。
《規范》中還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的質量已經超過55千克,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千米每小時。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則會按照電摩處理,這個流程和機動車類似。如果是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都會按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掛牌照,牌照登記注冊需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
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