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多作貢獻的總部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的獎勵,對將上市主體遷入合肥的總部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為非本市戶籍的總部企業核心員工子女安排義務教育階段學?!?月28日,《合肥市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印發,進一步規范總部企業認定、政策條款兌現工作。據悉,總部企業認定將于近期啟動。
記者梳理細則發現,綜合型、功能型、成長型、直接認定型總部所需提供的申報材料略有不同,企業主體在申報過程中應當找準方向,擇一申報。
如申報功能型-研發中心總部企業要提供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含軟件)原值、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專職技術人員情況等材料。直接認定型總部企業不但需提供本公司或其母公司上年度“全球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排行榜復印件,還需提供母公司在合肥市設立省級以上區域總部證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細則中提醒,政策適用于符合合肥產業發展導向,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合肥市的企業。金融機構、電信運營、煙草、機場、房地產以及燃氣、電力、供水、采礦等行業和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該政策支持。
認定結束后,合肥將持續刷新年度總部企業“高光時刻”。
如頒發“合肥市總部企業”標牌,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申報各類專項政策資金;對多作貢獻的總部企業,合肥將按照年度營業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經濟貢獻增量的40%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核心員工將按照其上年度工資性年收入的2%給予獎勵。
此外,合肥還給予總部企業一定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價名額,并提供產業鏈對接、場景應用、貸款貼息、辦公用房補助等多方面的支持。在出入境方面,總部企業還將被納入出入境中管辦證白名單,獲得“一對一”專人聯系服務機制,在貨物進出口通關等方面享受便利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