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9萬的總經理離職后,公司發現他的學歷和工作經歷都造假,這工資還能要回來嗎?近日,廣西高院公布了一起這樣的勞動糾紛案例。
陸云生于2019年3月18日入職北京恒凱公司,擔任創意中心總經理職位。雙方于2019年3月18日簽訂《勞動合同書》,但公司未在該《勞動合同書》落款處簽字或蓋章,落款處僅有陸云生一方的簽名。
陸云生試用期的工資為稅后72800元/月,轉正后的工資為稅后91000元/月。
2019年9月12日,陸云生提出辭職,9月26日起未有出勤。
陸云生離職后,公司認為陸云生存在虛構的教育經歷以及工作經歷行為,不應該拿這么高的工資,因此主張雙方于2019年3月18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要求陸云生返還公司多付的工資款30萬元,案件歷經仲裁、訴訟。
公司的理由如下:
1、陸云生未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提供芝加哥藝術學院文憑以及認證證書,在陸云生入職時以及入職后我公司不斷要求提供文憑的情況下,但陸云生始終不予提供。我公司有理由認為依法可以推定陸云生存在隱瞞真實教育經歷、虛構教育經歷的行為。
2、鑒于后續陸云生不提供學歷證明,且工作表現極差,因此我公司對陸云生工作經歷進行了深入專項調查,發現其稱2010年8月至2014年9月供職過的Ajiva Branding LLC Chicago公司不存在,Ajiva Branding LLC Shanghai公司也不存在。此外,給陸云生出具離職證明的公司是純內資公司,陸云生系該公司持股51%的股東、法人及執行董事。根據查詢,該公司的社保繳納人數為零,且沒有專門的辦公地址。
3、我公司基于陸云生虛構的教育經歷以及工作經歷而同意錄用陸云生,確認其試用期薪酬為稅后72800元/月,轉正后薪酬為稅后91000元/月,遠高于我公司公司其他同級別管理者。因陸云生的欺詐行為導致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無效,且其入職后給我公司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故其基于無效勞動合同取得的超高工資的一部分,屬于欺詐所得,應予酌情退還。
員工理由如下:
1、我在品牌策劃創意領域已有10年以上的經歷,順利通過多輪面試,最后經公司總裁親自面試錄用,通過微信工作聊天截屏顯示,我完全勝任該職位。我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都丟失了,只有復印件。我雖然是持虛假文憑和不實的任職經歷獲取了工作機會,但在實際工作中,我通過自身的努力,完全能夠適應工作環境和崗位的需要,完成工作任務,未使公司的利益受損。
2、公司對我進行了面試,其應當認真核查我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卻未予核查,故應承擔不利后果。
3、公司在最初我不能提供芝加哥藝術學院的畢業證書時,其完全可以決定不予錄用,也可以在試用期內的任意一個月認為我不具備錄用崗位的專業能力將我辭退。因此,若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學歷虛假問題主張無效,應當及時作出,而不能在此后隨意以此為由對勞動者進行處理。
綜上,盡管我存在虛構學歷及工作經歷的事實,但我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勝任自身的職位,也得到了公司領導及同事的認可,公司的主張無法律依據。
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公司未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該合同尚未成立,故對于公司主張雙方于2019年3月18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但因陸云生提供虛假學歷、虛構工作經歷,嚴重侵害了公司的知情權,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與社會價值取向背道而馳。因此,關于公司主張陸云生酌情返還工資款30萬元的理由正當,且數額合理,一審法院予以支持。
二審判決:
二審法院認為,公司上訴主張雖然其并未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但雙方勞動合同事實上已經履行,勞動合同已經成立。因陸云生提供虛假學歷,故勞動合同應屬無效。對此,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p>
本案中公司認可其并未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故一審法院認定勞動合同書并未成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并非同一概念,故公司上訴主張勞動合同已經成立且無效,缺乏依據,法院不予采納。
陸云生上訴主張其雖存在虛構學歷及工作經歷的情況,但其工作能力得到公司領導認可,完全能夠勝任工作,且公司共支付陸云生工資114193.5元,陸云生不應返還公司工資卡30萬元。對此,法院認為,陸云生明確認可其存在虛構學歷及工作經歷的情況,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亦與誠信友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其應當返還相應的工資款。
關于工資款數額,陸云生一審明確認可實際收到公司424608.54元,其二審反言公司僅支付其工資114193.5元,但未作出合理解釋,故法院對其上訴主張,不予采納。鑒于陸云生事實上為公司提供了勞動,故一審法院酌情認定陸云生返還公司工資款30萬元,并無不當,法院予以支持。
案號:(2021)京03民終410號(當事人系化名,為突出爭議焦點,省略了與主題無關的內容)
瀟湘晨報綜合廣西高院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