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曾經兇猛于虎的酒駕醉駕,被法律的韁繩勒住。
十年來,公安交管部門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零容忍、嚴執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推動抵制酒駕醉駕,積極探索構建酒駕醉駕治理長效機制,如今成效如何?
“零容忍、嚴執法”:醉駕率減七成 十年少2萬起 醉駕入刑以來,預防威懾作用顯著,醉駕行為發生率明顯下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宇鵬日前在京表示,2020年醉駕比率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2011-2021年間,在全國機動車增加1.81億、駕駛人增加2.59億,年均增加1800萬輛、2600萬人的情況下,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相比上一個十年減少了2萬余起。
2020年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比2014年下降26.6%。按照海恩法則“每300起隱患或者違法必然要發生一起傷亡事故”,全國每年查處160余萬起酒駕、40余萬起醉駕案件,意味著每年減少6000余起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挽救上萬家庭免于破碎。
全國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醉駕入刑功不可沒。“在機動車迅速增加的今天,因醉駕而引發的后續事故的減少實實在在印證了醉駕入刑的實際效果是顯著的。”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祥說。
近年來,公安交管部門以更高標準、更硬措施、更嚴要求,始終堅持對酒駕醉駕“零容忍、嚴執法”。
四川省交警總隊宣傳法制處處長楊軍表示,經過多年來的嚴格執法和宣傳教育,“醉駕入刑”的教育、震懾作用充分顯現,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勢頭得到有力遏制,群眾自覺拒絕酒駕安全文明意識顯著提升。在交通管理量迅速增長的態勢下,有力穩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酒后拒駕”:漸成文明準則和法治規則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正在成為社會普遍認同和支持的文明意識和行為準則。
十年來,全國酒后代駕訂單近18億筆,年均近2億筆。醉駕比率下降、酒后代駕數量井噴式增長,從不同維度驗證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大幅減少,醉駕“犯罪黑數”明顯下降。
“酒后代駕訂單年均增長2億筆,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人鋌而走險,就將產生2000萬次酒駕醉駕,這對于道路交通安全是嚴重威脅。”劉宇鵬說,“酒后拒駕”日益成為越來越多群眾的自覺行為,飯桌上自覺抵制酒駕的人多了,身邊敢于酒后開車的人大大減少了。
針對取消醉駕入刑、降低醉駕入罪標準等觀點,絕大多數網民表示反對,“一次醉駕可以毀無數家庭,建議加大打處力度”“對醉駕要一嚴再嚴,必須觸及喝酒開車者的靈魂”“為‘醉駕’松綁是飲鴆止渴、自我麻醉”等觀點占據輿論主流。
一個社會整體文明素養的演進,在于依法治理、持續宣傳管理的積極推動,也在于知法崇法尊法良好社會風尚的持續養成。
“像治理醉駕一樣”治理其他民生問題成為政府治理的一種模式,為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提供了生動實踐。
治理“仍處爬坡期”:根治醉駕 任重道遠
2020年6月,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和社科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的《法治藍皮書》顯示,以醉駕為主體的危險駕駛罪成為2019年上半年審理最多的刑事案件,首次超過侵財類犯罪的盜竊罪。
這一方面表明相關的執法力度在不斷加強,另一方面也說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駕駛行為持續高發、基數較大,需要有針對性加大綜合治理力度。
醉駕依然屢禁不絕,部分地區酒駕醉駕數量始終維持在高位,這背后既有機動車、駕駛人數量持續高速增長的現實原因,又有行為人心存僥幸、鋌而走險的主觀原因,加之我國深厚的“酒文化”歷史根源和“酒桌文化”的共同作用。
“根治醉駕仍任重道遠,全社會規范意識的養成無法一蹴而就,全面遏制酒駕醉駕尚需時間,嚴格執法是規范意識養成的重要途徑。”孫國祥說。
“我國酒駕醉駕治理仍處于爬坡期。”劉宇鵬表示,堅持醉駕入刑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消除現實危害、震懾潛在群體的必然選擇。
近年來,針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數量上升問題,意大利、韓國、越南等通過降低血液酒精含量閾值、提高刑罰標準等方式,加大打擊力度。
“各國和地區對于醉酒駕駛的行為無論是在入罪還是刑罰設置上都是采取較為嚴厲的立法態度加以禁止。”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李翔說。
西方國家經過數十年整治,酒駕醉駕人數才進入穩定期并下降的拐點。我國十年來剛剛形成的全民守法意識、社會輿論基礎仍需呵護,堅持醉駕入刑不動搖,持續保持嚴格執法司法力度,才能鞏固和提升醉駕入刑的成效,最終迎來酒駕醉駕治理的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