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訊,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調味品等2類食品42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16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六安、宣城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六安海心沙分公司銷售的冰豬蹄,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蜀山區金記凍貨經營部銷售的雞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三)宣城市區宣貍路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吳忠賓銷售的草莓,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四)六安市葉集區葉長榮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六安市裕安區馬賢珍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