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21日對中國社會藝術協會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4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2019年3月至4月期間,中國社會藝術協會向分支機構互聯網藝術考評委員會、藝術素質教育委員會分別收取管理費各20萬元,共計40萬元,違反了《關于規范社會團體開展合作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社會團體不得向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收取或者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規定。依據相關規定,民政部對中國社會藝術協會作出警告并處沒收違法所得4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民政部提示廣大社會團體,要增強政策法規意識,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委托其他組織運營,不得向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收取或者變相收取管理費,進一步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切實防范化解因分支機構失管失控帶來的法律風險和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