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后,不少人都面臨著出租、求租房屋的問題。在房屋租賃市場,也在發生著一些變化。
去年年底相關部門印發《關于規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后,二房東數量也隨之驟減,曾經把控在二房東手中的房源正進入租賃市場。
3月1日,被稱為最嚴租房新規的《關于規范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實施,這也對租賃市場產生了一定影響。曾經不斷收房的中介公司,因手中托管房源積壓較多,開始不再收房轉租,改為只帶租客看房。
短租房
核心區禁租 二房東驟減
“你看這里得有十幾屏的房源,都是待出租的,價格都可以談。”崇文門外的一家房產中介里,一名業主過來詢問最近租房市場的狀況,中介人員直接把電腦屏幕轉過來給他看。
這名中介一邊翻著房源,一邊介紹說,附近幾個小區、公寓里,最近新出了上百套房子待出租,雖然報價還跟去年最高價一樣,但年后幾乎沒有成交的。
新世界商場附近,有多個小區、酒店式公寓,尤其以小戶型房屋為特色。市場上多出這么多待租房源,多家中介工作人員都提到了其原因——附近的很多小戶型之前都被二房東改造成短租型城市民宿,從2月份開始,核心區內禁止短租住房,很多二房東都撤了,新出的這些房屋基本都是以前被二房東收走的房屋。幾名房產中介告訴記者,因為經常打交道,附近的二房東他們基本都認識,甚至之前租賃市場好的時候,有的二房東還直接到他們店里尋找房源,這種情況在去年開始改變,“上半年就走了將近一半,去年底出了政策(指《關于規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后,基本都走光了。”
老何就是在2020年7月離開的北京。大約11年前,他開始兼職當二房東,在他租房的這個小區附近拿了二十幾套小戶型房屋,他和媳婦又從老家請了3個親戚負責經營。記者聯系到他的時候,他也向記者證實,那時他住的小區附近,二房東最多的時候得有十幾個人,互相都熟悉,在去年年底前后,基本都把房子脫手了,“我知道還有一兩個沒走的,但是手里也就只有一兩套房子了,都是長租的,比較穩定。”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二房東撤退的另外一個原因,也是因為附近幾個小區的物業在疫情期間加強了管理,并且延續到了現在。比如小戶型居多的SOLO小區,就安裝了人臉識別系統,每個房間只能辦理3個出入卡。“辦出入證的時候,需要拿著房本或者租房合同,如果是二房東的合同,我們電腦里都有備注。這幾個月來,二房東基本都走了。”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托管房
積壓房屋多 中介不再收
不僅房主和租戶都希望能直接同對方交易,記者在采訪時發現,很多中介公司也轉變了做法,不再向客戶推薦托管平臺,也不再收房轉租,改為只負責帶租房客戶看房。
記者以房主身份走訪了崇文門外、阜成門外、車公莊西、八角西街等多家中介門店。所有中介人員都表示可以幫忙帶看,但不能代租,也不推薦托管。“以前確實可以我們直接收房,一次性給您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但我們現在就不再開展這類業務了。”中介人員介紹說,因為剛開工,還不好預測租賃市場的情況,租金報價可以先參考去年最高價,然后再面談。如果能把鑰匙放在中介的門店里,空置期也不會太長。要是不方便留鑰匙,中介也會盡量多攢幾個客戶后,再一起去看房。“不管最后什么價格成交,簽完三方合同后,我們只從租戶那里收取手續費,房主不用給我們交任何費用。”
這種說法跟去年之前完全不同。那時,很多房東在咨詢中介出租房屋時,中介人員都會特別主動地推薦托管平臺,那個時候的理由是“可以進行翻新,有專門的管家,能長租,夠穩定”,而記者走訪時,中介的口風已經變為“托管的空置期太長,算下來您每年都得多損失至少兩個月的租金,租金上調比率也低……”對于這種轉變,一名中介坦言其原因,“之前收的房子太多了,托管平臺去年經營的特別不好,很多房子都無法脫手。”
而這種轉變發生的另外一個原因,則要歸功于去年12月24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這個規定對短租住房加強了管理。核心區內禁止經營短租住房,其他區域經營短租住房的,也應當符合“取得出租住房業主的書面同意”等條件。
“想讓一個樓門的鄰居都同意其中一戶經營短租,基本上不可能。”曾經的二房東老何說,把收上來的房子變成民宿經營短租,是二房東、甚至托管平臺掙錢的一個主要途徑,這個空間被堵上,大家也就逐漸轉行了,“也許以后二房東就成了一個消失的職業了。”
存量房
房東遭壓價 中介賺差價
二房東減少,中介不再收托管房,雖然短期內租房價格略有下降,但實際上也為房東、房客減少了被騙的風險。
西二環附近,一直是二房東,以及幾家大型租房托管公司比較活躍的區域。曉風的房子就在阜成門地鐵附近,之前自己出租了一年,換了兩個租客,還不時地被租客叫去解決地漏堵了、水管漏水、墻皮脫落等問題。曉風實在沒有時間和精力處理這些問題,就在前年把房子直接交給了一個中介公司的房屋托管平臺打理。對方跟她簽了5年的租房合同,承諾會負責處理租房期內有關房屋的一切維修問題,但費用由曉風負責,并要求曉風在第一年給出三個月的空置期,第二年到第五年各留一個半月空置期,“說好每三個月付一次房租,價格比市場價低一點兒,但想到以后就省心了,不用再為這個房子跑來跑去,就同意了。”
今年年初,該到對方交三個月房租的時候,對方一直沒有交付。曉風在催繳時才發現,對方之前給她發過一個新的補充協議,將剩下三年多的租金直接下調了20%。曉風在這家房屋托管公司的用戶微信群中咨詢時,其他房東也提到曾經遇到過類似問題,經過與多人、多次交叉溝通,曉風才了解到,這種“壓價”的方式其實是托管公司去年的臨時措施,早已經停止。曉風還專門到自己出租的房屋,等來了現在的租客,了解到租客給托管公司繳納的租金一直是半年付,不但沒有降低,甚至在到期后還要按照5%的比例上調。
“托管公司一次性收了租客半年的租金,但是只按季度轉給我,這樣來回掙差價,居然還想壓價、拖欠。”了解到這些情況后,曉風又多次撥打托管公司的電話,托管公司最終按照原價交付了之前三個月的租金。經過這次波折,曉風也改變了想法,“把房子交給二房東托管出租也不省心。到期之后,還是得自己找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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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租房新規來了
2日2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門發布了《關于規范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份被稱為最嚴租房新規的《通知》,于3月1日正式實施。
其中第四條規定為,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預收的租金數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應當匹配。
第五條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應當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建立的專用賬戶托管,收取的押金數額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同時,長租公寓企業應于合同終止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退還押金,中介協會應在1個工作日內將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給承租人。
另外,《通知》第七條也規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不得將承租人申請的“租金貸”資金撥付給住房租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