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從產權上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商品房的產權是屬于完全產權,也就是說買了商品房的話你就具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而且可以如果你房子買了之后又不想要的了,可以自由的進行轉賣或者將房子贈與出去。而安置房就很不一樣了,安置房沒有全部使用的權利,只有部分使用的權利,如果你想要使安置房擁有全部使用權,而且進行售賣的話,還得交錢才可以。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時間區別
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時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城市有限購或者限售的政策,這種情況一般和國家對房產調控有關系,這種情況的商品房在拿到房產證后要經2-5年的時間才能再次進行售賣。而安置房要想交易買賣的話,定性要求必須住滿5年后再向國家交完土地出讓金才能進行交易。
(三)“安置房”和“商品房”房子質量區別
很多安置房的質量都比商品房的質量差,而且安置房小區周邊的建設也會比商品房來的差。因為安置房是為了拆遷補償而建的房子,沒有太多的利潤,而且建設資金少,建設時間少所以才會出現安置房比商品房質量來的差的原因。
商品房與拆遷安置房哪個比較好?
1、動遷安置房的價格通常比同小區內的商品房很多。但是動遷安置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樣為開發商帶來利潤,新建動遷安置房也不上市銷售,所以為了提高容積率,有些動遷房甚至設計成2梯6戶或7戶,而商品房則一般是1梯2戶或2梯4戶。因此動遷安置房的建筑設計就不會多考究,整個建筑的窗戶可能不在一個平面,形成不規則的拐角或凹凸。
2、戶型設計也受到局限,有些戶型的房間雖然號稱全朝南,但實際上光照會被其他不規則或延伸出去的墻面遮擋。有些小區的動遷房的物業管理費比商品房低,相應地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內容和質量也會有較大差別。已經具有一定購房實力的改善型、置換型的買房人對這些細節都會比較在意,不會單純為了價格犧牲居住品質。
3、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權包括占有、使用、 、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這是因為買受人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權。商品房于其他類型的房屋相比在價格上要高出許多,因此買受人對其享有的權利也相應的全面。